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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访问热度:

院属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促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类别

1.评选范围

2021年以来,在我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在职教职工,重点是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和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教职工。

2.评选类别

在各系(室)中评选优秀教师;在学院从事管理服务的人员中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我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

2.业绩条件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成绩显著。在管理等工作中,注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主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其他条件

正式来校报到工作满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年度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优工作。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院属各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对确定推荐的优秀人员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各单位确定推荐的优秀人员,须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职工申报表》。

2.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定表彰名单。

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评选结果。

五、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学院发文公布,并在2021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六、名额分配

2021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职工的名额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20%的原则进行分配。

七、时间安排

1. 9月7日~9月8日各单位进行评选并公示结果。

2.9月9日学院召开2021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八、其他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优工作,真正将素质好、贡献大、业绩突出的优秀人员评选出来。

2.评优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指标、评选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到民主推荐、择优评选,使评优工作真正起到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激励作用。

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