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因素。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考生的考核工作。
3. 学院党委副书记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申请条件
符合《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申请材料报送
(一)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及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注意事项等详见《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申请者务必于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全部打包为1个rar文件,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姓名”命名)。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接受申请材料邮箱:
河南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邮箱:jdyzb479@163.com;
请考生给上述两个邮箱各发一份。
五、考核程序
(一)申请材料审查
学院对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页予以公示。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通过专业线下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 申请者外国语语种仅限英语。英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英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考核成绩满分20分,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
2.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核成绩满分80分,低于48分者,不予录取。
3.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学术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与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外语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学院对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予以公示。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每位导师限招1人,首先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次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志愿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遴选。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事项
1.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我校及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9-64231737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院办
邮政编码:471003
监督电话:0379-69979852
机电工程学院网址:https://jd.haus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