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营造对标践行、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激励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加快推进学校创建“双一流”步伐的磅礴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党委、院属各党支部、共产党员(正式党员,包括在职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分为先进基层党委和先进基层党支部。先进基层党委自愿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评选数量。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按照统一分配的名额(附件1)推荐申报。
3.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培育创建工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各学院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和研究生先进基层党支部的指标分配、推荐评选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和研究生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推荐相关要求见附件2。
三、评选重点
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具有代表性,注意结构和分布,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严掌握。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和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服务“十大战略”、“双一流”创建等急难险重一线党员倾斜。
2.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3.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
4.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应向推动事业发展业绩突出,以及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服务“十大战略”、“双一流”创建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党支部适度倾斜。
四、评选条件
各类评选表彰推荐对象应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理想信念坚定,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模范遵守党章,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争做坚决捍卫“两个维护”的表率。
不同类型的表彰对象,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
正式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服务“十大战略”、“双一流”创建中勇于担难担责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近两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2.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2年或者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近两年,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3.先进基层党组织
切实履行党的建设政治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服务“十大战略”、“双一流”创建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五、评选程序
1.逐级申报。
(1)院党委、各党支部要对照评选要求和条件,逐级遴选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支部候选对象。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愿申报。院党委、各党支部要组织各类候选对象填写推荐审批表、汇总表,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2)教工和本科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支部候选对象于6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汇总表、候选对象推荐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见附件)的电子版(邮件名为:单位名称+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9901346@haust.edu.cn;纸质材料仅报送一份汇总表和各类候选对象推荐审批表至3-201室。
(3)研究生优秀共产党员、研究生党支部的评选推荐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代表性材料汇总表以及相关代表性支撑材料电子版(邮件名为:单位名称+研究生相关评选推荐材料)于6月9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9901346@haust.edu.cn,经学院审核后将电子表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致远楼201室。
2.综合评审。院党委对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进行综合审核。
3.审批公示。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对象名单及校级优秀名单,并在校园网上统一公示。
4.表彰。 院党委适时召开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