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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本科15级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访问热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籍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河南科技大学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河科大教〔2014〕19号),机电工程学院本科15级转专业办法如下:

第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 对拟转入的专业确有专长,所学课程无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前10%者;

(二) 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入学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 跨学历层次、跨录取批次、跨科类者;

(二) 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 入学以来因违法、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四) 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

(五)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六) 第二次申请转专业者;

(七) 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条 成绩符合转专业的15级各专业学生名单如附件1:

第四条 具有转专业资格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请在4月1日-4月5日,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每个学生限报一个拟转专业。填表后发送到15236283386@139.com邮箱,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5236283386。

机电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6年4月1日